根據《灌南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公告》(灌人才招公告核〔2024〕8號)要求,灌南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已經結束,現(xiàn)將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資格復審時間、地點及要求
資格復審時間:2024年6月27日(星期四上午09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);
資格復審地點: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集中辦公區(qū)8號樓630會議室)。
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在打印面試通知書時,需在原報名平臺繳納面試費用100元,繳費成功后方可取得面試資格。(http://222.189.10.7:8082,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)。
請入圍下一輪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的應聘人員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,未按照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愿放棄。
二、資格復審材料
(一)本人身份證、《灌南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》(附件1)一份(下載并打印,填寫好完整信息)。
(二)2024年畢業(yè)生崗位還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(yè)生須提供學歷證書(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可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《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推薦表》)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;
2.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(自學考試、成人教育、網絡教育、夜大、電大等)的畢業(yè)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;
3.國(境)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(境)外學歷認證材料;
以上1、2、3種情況均需填寫“2024年畢業(yè)生無工作承諾書”(附件2)。
4.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,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學歷證書、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“2022、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”(附件3);
5.參加“三支一扶”計劃、農村教師特崗計劃、“西部計劃”、“鄉(xiāng)村振興計劃”(含原“蘇北計劃”)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、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、期滿合格證或相關證明、“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承諾書”(附件4);
6.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1年內的人員,須提供學歷證書、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服義務兵相關材料。
(三)其他人員均須提供學歷證書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。具有國(境)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(境)外學歷認證材料。
(四)G05崗位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及通過學信網查詢的學位在線驗證報告;G49、G50、G52、G53、G54、G55、G57崗位還須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證明。
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,資格復審無異議者,原件當場退還應聘人員。
應聘人員本人現(xiàn)場復審確有困難的,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,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還須持應聘人員授權委托書,同時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。
2.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,請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(lián)系方式暢通,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(單位)通知相關安排。
附件1.灌南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.docx
附件3.2022、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.docx
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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